被告人汪某,岳西县青天乡界岭村农民,因他有高中文化,又是复员军人,青天乡便在1997年下半年,安排他到该乡平坳小学任代课教师。汪某在学校期间,经常猥亵儿童,并丧心病狂地对多名不满10周岁的女生多次实施了奸淫。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有些受害学生的家长也有所察觉,但因受害人年幼无知,慑于汪某的淫威,不敢将事实吐露。有个别家长曾将此事报告有关部门,但调查无果。今年6月的一天,岳西县检察院收到受害小学生的检举信,才使汪某得以绳之以法。 (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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