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将中小学实验教材纳入政府价格等管理范围,进行严格核价。 近日,市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严格控制教材成本,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要坚决纠正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专题教育书籍及材料等违规行为。并坚决制止以“培训费”等名义向教材出版、发行单位收取发行准入费用的现象。严格审核、控制教材成本,严禁转嫁、变相加重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同时,本市也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通知规定,高等学校招收的专升本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预科生、定向生,应与同等学力层次本、专科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外,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本校相同专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预科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市政府批准的预科生收费标准收费;预科生升入本科、专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招生当年的普通本、专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各高等学校及经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在招生简章及学校内予以公示,对未列入招生简章及公示内容以外的项目不得收费。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由独立学院招生,变相高收费。
此外,通知也规定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坚决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强行要求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纸杂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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