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雄为劫匪引路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曹志明 朱赞锋 摄
时报讯(记者 邬科 实习生 彭丹 通讯员 曹志明 朱赞锋) 为了报复女主人,同居室友勾结劫匪入室抢劫,又用封箱胶纸封住女主人眼睛,残忍地将其轮奸。劫匪还强行拍下女主人两姐妹裸照,逼迫其讲出存折密码。
昨日上午,记者从海珠区法院举行的“严惩双抢犯罪宣判大会”上获悉,这帮丧尽天良的歹徒终于得到应有的惩罚,分别被判刑五年到十八年。据悉,海珠区法院自8月以来审理“双抢”案件,共判决107件154人。这次宣判的共有5案12人,被判刑从一年零六个月至十八年。
24岁的湖南女子李雄是家住海珠区石溪村女子阿爱的朋友。2005年4月,独自居住的阿爱邀李雄和另一女子搬来家里陪伴。可是阿爱没想到竟然会是“引狼入室”。
没多久,阿爱告诉李雄两人自己的妹妹和其男朋友要来住,遂要李雄两人搬离。李因此怀恨在心,将自己的不满告诉了三名男老乡邱玉迪、邱旭恒和吴建甫。三人合计劫取阿爱财物,“教训教训”阿爱。
今年4月14日下午4点左右,邱玉迪等三人拿到李雄提供的阿爱居住的房屋钥匙,携带作案工具潜入阿爱家。5点10分左右,阿爱和妹妹阿丽回来,三男子冲出,用刀对着两姐妹,吴建甫将阿丽带到里屋,而邱玉迪、邱旭恒则用封箱胶纸把阿爱的嘴眼封住,并反捆其双手,然后将阿爱轮奸。之后,两男子还拿出照相机给她拍裸照。要挟她说:“快说出 银行卡和存折的密码,否则就把裸照放到网上!”三名男子直到阿爱说出密码,并抢得1500元,两部电话和项链、耳环等物后才离去。后来据阿丽说,劫匪本来也想强奸她,但因当时她正值月经,男子没有得手,但仍强行拍了她的裸照。
在侦查过程中,由于阿爱被强奸时被胶纸封住眼睛,无法指认出谁是强奸凶手,几名歹徒拒绝承认是自己所为。幸好,公安人员从阿爱当时的卫生棉上提取了体液,检验出强奸阿爱的是邱玉迪、邱旭恒二人。最终,邱玉迪和邱旭恒因犯抢劫罪和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和十七年;吴建甫和李雄也均构成抢劫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五年。
今年4月26日晚,谢积明伙同多名同案人(均另案处理)上了184路公交车,当车行驶到新港西路康乐村站,几人忽然冲向准备下车的于某,用扼颈、殴打的方法抢去于的钱包,内有人民币1700元。谢积明因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而20岁左右的五名青年马魏峰、钟汝威、何智聪、黄潮俊、罗志伟这帮“兄弟”就因挟持人质、勒索赎金和用刀具砍伤他人被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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