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刺死沈阳市某职业培训学校学生会干部强强(化名)的7名少年罪犯。
涉及此案的所有少年的母亲当天全部到场,隔着庄严的法庭护栏,母子们泪眼相对,深情呼唤,深深震撼了旁听者。
当天的宣判中,这些最大不到18岁、最小不满14岁的少年分别被判处3年到15年的有期徒刑。
7名少年罪犯一出现,旁听席上的母亲们就有人低声哀哭,眼睛再也没有离开孩子的背影。由于此案的特殊性,宣判后,法庭特地允许7名少年罪犯和家属进行短暂的见面。
这个特许让母亲们喜出望外,她们立刻冲上前去,身体尽力地探向栏杆里,双手捧住孩子的脸,轻轻地抚摸着:“儿啊,在里面要好好的啊!”“妈,……”儿子只低声叫了一下,便再说不出话来,只是望着早已经泪流满面的妈妈。
正在这时,原告席上又传出了撕人心肺的哭声:“你们儿子一个个活蹦乱跳的,我们孩儿1个人怎么打过你们7个呀?!”被刺死的强强的母亲瘫倒在地上,悲痛欲绝。人声鼎沸的旁听席上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沉浸在悲伤之中的7名少年罪犯母亲也停止了哭泣。
主犯之一金某的家人随后在和记者谈话时介绍,他们平时并不掌握孩子的行踪,案发当晚也不了解情况,直到公安局找上门才知道孩子在外面闯了祸。看着儿子走远,这些少年犯的家长们懊悔不已,他们表示,由于平时比较忙,忽视了对孩子们的教育,才导致今天的恶果。
案件回放
想报复学生会主席却杀错人
此案由该校学生小刚(化名)引发。小刚和被害人强强是同校同学。小刚平时喜欢上网,在网吧里认识了不少社会闲散青年,这些人常到学校找小刚闲闹,影响了校园秩序,多次遭到该校学生会主席王某的批评和制止。小刚对此怀恨在心,一直预谋报复。
去年9月25日晚8时30分,小刚看到王某和几名学生会干部离校吃饭,就给“社会朋友”大亮(17岁,铁西区人)、大伟(16岁,铁西区人)打电话求援。大亮正在网吧上网,闻听“对头”出现,立刻叫上一同上网的小兄弟,几人分乘两辆出租车赶到学校。小刚躲在暗处指着饭桌旁的学生会主席说:“就是中间的那个人。”
大亮等人也没看清楚,一拥而上冲进饭店。而此时,被害人强强与王某的位置发生变化,他们揪住强强就往外面拽,到对面的一个胡同内拳打脚踢,又刺了两刀,导致强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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