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临近,而北京考生刘历历在没走进今年高考的考场前,却先作为原告走进了海淀法院的法庭,状告“211高考梦工场”。日前,海淀法院一审审结了刘历历父女诉组办“梦工场”的北京二一一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案。在没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办高三考生复读班的“高考梦工场”,被法院一审判决退还刘历历学费5万元。 去年8月21日,刘历历父女与“211公司”签订了《委托教育协议书》,双方约定:刘历历父女向该公司交纳5万元学费后,刘历历在该 公司河北省廊坊的中国东方大学城全日制、封闭式复读班学习一年,“211公司”保证刘历历达到2003年北京市夏季普通高考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而据刘历历的父亲说,刘历历到“211高考梦工场”后,发现该公司所做的承诺及宣传中的许多内容是虚假的,而且该公司根本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于是刘历历父女向海淀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确认其与“211公司”签订的《委托教育协议书》无效,退还已交纳的学费5万元,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法院认为,“211公司”在没有获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委托教育协议书》无效。“211公司”应退还刘历历学费5万元。 原作者: 不详 来 源: 不详 共有14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告诉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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