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抬手能遮天 贵阳7村官“抱团”贪占1100万
文:yiming    来源:starark.126.com    点击: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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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乌当区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胡绪文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他一起获刑的,还有他的村“两委”同事6人。他们共同犯罪,涉案金额逾千万。在胡之前的两任村支书,也均因经济问题等原因遭查处。在过去以为“穷,出不了大事儿”的中国农村,对官不大、权力不小的村官 们监督不力的问题浮出水面。

  付其春正雄心勃勃地要做新庄村一段晦暗历史的终结者。

  54岁,担任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街道办事处的人大工委主任,按理,付也该“知天命”了。但去年4月,他突然兼任了办事处所辖新庄村的党支部书记。“我现在主要精力基本都放在新庄这边了。”付说。

  他坐在支书办公室一个“大班桌”后面。这间办公室,以及整个新庄村“两委”数百平方米的办公区,装修齐整、设施完备,条件之好,在西部地区村级组织中并不多见。

  从付办公室的窗户向外张望,穿越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添大道宽阔平坦,道旁,座座崭新楼宇拔地而起,印证着这片昔日农村大地的疾速城市化步履。

  良辰美景,很难让人联想到,付其春“入主”新庄,受命于危难之际。

  不久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付的前任、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胡绪文有期徒刑15年。

  法院还分别以上述几项罪名,判处新庄村原村委会出纳王祥发、原村委会副主任吴德荣、原新庄村民组组长吴成德、原村委会主任周正元、原村办土石方工程队出纳杨锦春、原村委会会计谢志源,以及原贵阳高新区新天园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张瑞强等另外7名被告人1年零6个月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这一涉案金额达1100多万元的村官“抱团”腐败案,震动贵州。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共9名组成人员,倒了7个,只剩下两个!”付其春语气沉重,“一度,新庄成了有名的上访村。仅去年上半年,即到省、市反映问题10多次,干群关系紧张。”

  “把老付派到新庄,区里对他寄予了很大期望。我们想要用活生生的事实让群众看到,反腐最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且,我们的干部依然值得信赖。”乌当区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魏朝成说。

  一个村官的骄妄:“在新庄这块地盘上,我就是老大”

  胡绪文在新庄的政治生涯持续到2003年3月。

  “4月1日凌晨,我们在初步掌握确凿证据后,对胡采取了司法措施。”魏朝成说。

  今年5月14日,在紧邻新庄村“两委”的振华广场,乌当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新庄村干部腐败案的公判大会。旁听人群里,有乌当区104个村“两委”的全部支书、主任与会计、出纳。“特意把他们召拢来,目的是以这个案子作反面典型,警示干部不要重蹈覆辙。”魏朝成说。

  胡绪文担任新庄村党支部书记长达10余年。探究其为何走向犯罪,所有的文字材料几乎都得出了并不新鲜的答案:“最根本的是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大权独揽,缺乏有效监督”。

  新庄村“两委”办公区门前悬挂的“新庄概况”提到,“1991年至2002年,新庄村先后获得省、市、区授予的‘农村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村’等称号”。而这段“光荣史”,恰好写在胡绪文任支书、后期出现严重犯罪的时间里。

  区纪委提供的一份新庄案材料,标题是《倒在“绝对权力”下的村官们》。

  材料中说,在中国吏治史上,村官尽管排不上“品位”,呼不出级别,但“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手中拥有“绝对权力”。长期担任“一把手”,集村里的大权小权于一身,胡绪文滋长了骄妄情绪。他曾经在各种场合公然宣称:“在新庄这块地盘上,我就是老大,哪样事情都是我说了算。”新庄百姓称他为“土皇帝”,他的话就是“圣旨”。

  村的财权,按理应当归村委会。可是村委会主任周正元刚上任时,胡绪文以周不懂经济为由,声言要为其代管财权,过3年再交给周。3年后,周连任,胡干脆闭口不提移交的事情了。面对他的“强势”,周也不敢开口。“他说他懂经济,其实,在他治下,除了坐拿征地补偿款外,新庄那么好的条件,每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竟然不到两万元。”乌当区高新街道办一名干部说。

  就这样,新庄村不仅发展党员由胡一人决定,大小开支只要他“一支笔”一挥,别人必须照办。为了得到房地产开发商的“好处”,他购买村“两委”办公房时,每平方米标价1560元的楼盘,花了每平方米2400元。

  一次,胡欲将200万元借出,让会计谢志源盖财务章,谢表示这样大的金额应经“两委”集体开会研究。胡立即粗暴地吼起来:“你盖不盖,不盖就早点滚回家。”谢吓得连忙将章盖上。从此,谢志源对他的“决策”不再“妄言”,以至最后沦为同案犯。

  胡常常在赌博输了钱后,“灵机一动”叫王祥发或其他人将企业赞助的“村企共建文明路”等经费取出,当场私分。

  2000年12月,他与王祥发、谢志源纠集人在村委会办公室聚赌,3人共输掉10多万元,后私分了村财务5万元弥补。“不讲任何原则,不要合法手续,随意为‘朋友’挪借集体资金。而另一些时候,胡看上去又很‘讲原则’。街道办曾向新庄村借款50万元,胡坚持开了‘两委’会,签了正式合同,还款期限、利息等约定得清清楚楚。”前述高新街道办干部说。“看胡绪文那个膨胀劲儿,你就知道他早晚会出事。有一回,他唱歌,一下叫了20多个小姐,小费丢了两三千元。”接受调查的某歌厅老板如此说。

  有关部门从他家抄出77万元现金及某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25万元虚假发票,又从他办公室挂历卷筒里找到12万元的存折。“你说他一个村干部,没做什么生意,哪来这么多钱?”魏朝成说,“事发后,他扬言一周就能出来,好像真有什么背景。结果,案子办下来,一个打招呼的都没有。”

  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过去以为“穷,出不了大事儿”的农村,经济利益诱发的犯罪多了

  新庄村腐败窝案的滋生,与当地城市化进程几乎同步。

  距贵阳市中心区不到10公里,新庄位居贵阳高新区的“旺地”之内。近年,一些大中型企业纷纷入驻,全村原有近1500亩土地,经陆续征用,目前仅余230余亩。

  今年5月,由乌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显示:胡绪文、王祥发、吴德荣、吴成德、周正元等人,在企业征用新庄村土地,以及高新区修建排水排污大沟征地租地、土地复耕的过程中,长时间、多次采取虚列冒领等手段,合谋侵吞公款、套取国家财物进行私分。而张瑞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与其相互配合,共同侵吞国家财物。

  与此同时,胡绪文、杨锦春、王祥发、谢志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大量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胡、王二人还将集体资金私自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

  判决书罗列的犯罪事实共38项,犯罪时间从1998年8月到2003年2月。

  2000年9月,南方汇通公司征用新庄村土地,胡绪文伙同王祥发、吴德荣、吴成德等人,以吴成德的名字虚列青苗赔偿费,套取土地赔偿金2.47万余元私分。

  2000年11月,胡绪文伙同王祥发、吴成德、周正元等人,以农户吴成英的名字虚列青苗赔偿费,套取1.35万余元私分。

  2000年12月,胡绪文从某预制构件厂开出4万元的虚假收据,安排杨锦春在村土石方工程队做支出账,套取后私分。

  同月,胡绪文与王祥发、谢志源虚拟吴成德投资建筑围墙及平基工程,从村财务套取5万元现金私分。

  2001年6月,胡绪文、王祥发、吴德荣、张瑞强等人预谋,以农户周天贵名字虚列新庄村龙塘村民组集体果园青苗赔偿费,套取1.45万余元私分。

  2001年9月,胡绪文、张瑞强以农户陈美伦名字,虚列赔偿费两万元私分。

  2002年6月至7月,胡绪文违反村财务管理制度,擅自将集体资金70万元借给贵阳某公司谭某,用于经营活动。

  2002年10月,王祥发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将贵州施格公司赔付给新庄村的土地附着物款3.96万余元占为己有。

   ……

  法院确认,胡绪文共贪污公款、侵占集体资金28.6万余元,挪用集体资金477万元;王祥发共贪污公款、侵占集体资金17.65万余元,挪用集体资金3.75万余元;杨锦春侵占集体资金11.35万余元;吴德荣贪污公款4.73万余元;吴成德贪污公款4.67万余元;张瑞强贪污公款4.37万余元;谢志源侵占集体资金3.5万元;周正元贪污公款1.9万元。

  判决书最后判定,胡绪文等人系共同犯罪。胡对贪污犯罪及职务侵占犯罪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祥发等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二审判决除对吴德荣、张瑞强的刑期进行了适当调整外,对一审判决的其余各项均予以维持。“新庄村村干部集体腐败作案频率之高,令人触目惊心!”在评论此案时,贵阳市纪委一位官员说,“过去,总有个认识误区,以为农村穷,出不了大事。实际上,随着一些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日渐增强,经济往来、财物流通规模日渐扩大,导致干部腐败的可能性也增加了。胡绪文等人无疑引发了人们对‘乡村腐败’的关注。”据乌当区纪委调查,除贪污、侵占、挪用公款外,胡绪文还先后收受他人“好处费”、“感谢费”16.65万元及价值1.2万元的背投彩电1台。

  制度要建设还要有实施保障,“新庄宿命”会否因换人终结

  胡绪文并不是新庄村第一个被查处的村干部。他的连续两个前任村支书,也因为经济等方面的问题受到不同程度查处。

  “具体问题和具体人查处了,村级监督的缺位却没有因此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改善,胡最终更‘夸张’地走进了前任的‘宿命’。”乌当区一位不愿具名的干部透露。

  2000年农历大年初一,国务院前总理朱基到贵州考察,访问了多民族杂居的新庄村。他握住时年81岁的王祥发母亲的手询问有多大年纪,然后说:“你是大姐姐。”

  总理的亲切话语让这位苗族老人激动不已。临终前,她叮嘱儿子一定不要辜负总理和政府的关怀,为乡亲们好好干事,为苗家争光。

  这一次,王祥发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悔过书》中,他痛悔自己将来无颜见母亲于地下。“我常看党报党刊有关反腐倡廉的内容,并摘抄有关警言放在办公室玻璃板下警示自己,也警示别人。但看到主要领导比自己不如,经常捞,就认为吃亏了,感到心理不平衡,心想你捞得我也捞得。思想滑坡,渐渐滑向犯罪深渊。”他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房塌来。胡绪文毁了自己,更让人痛心的是,他带坏了一个班子。”魏朝成说。

  付其春承认,供职新庄,“心里有压力,毕竟,连续3任支书的前车之鉴不远”。“我们狠抓了村‘两委’班子的建设和事前自我监督。在通过公开考评吸收7名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及回乡创业青年进班子的同时,严格开支审核制度,实行村主任、支书、经办人联签责任制,规定: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开支必须经‘两委’开会研究通过,1万元以上要报街道办事处审核,10万元以上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他说。

  付其春还开源、节流并举。一方面,将村组干部原来较高的补贴水平降了下来,每年村里因此能节省开支13万元;另一方面,成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失地农民及有技术人员承接土石方、绿化、林业等工程,截至目前创纯利103万元。

  公司名称,付别有深意地取为“忠正”。

  此外,经过加强培训及协调,新庄已有405名失地农民在辖区企业找到工作。继将一条烂路改造成菜场、安排135人就业之后,村里投资600多万元兴建的综合大楼也开始打地基,预计短期内可增值1倍。“群众就看真格的。2003年7月,新庄村支部换届选举,48名党员有47人投了老付的票。”魏朝成说。

  作为“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重头戏,付很满意新庄村新的“村务公开”。“‘村务公开’就怕像原来那样流于形式。”他说,“我们现在每季度公开到村民组,并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各组设意见箱,同样每季度开箱一次。”

  付其春带记者在“两委”办公室门前找了一圈,才找到了靠在墙角地面的一摞“村务公开”牌,上面有今年第三季度的办理实事、计划生育、就业、财务收支等情况,蒙满灰尘。“旁边一家餐厅正在装修,把牌子取了下来。”他解释。

  记者想了解公开的具体内容,两名村委会工作人员没找到复印件,便热情地将牌上的原件撕下交给记者。

  接下来,记者接连走访了云上、龙塘等村民组,直到第3个村民组新庄组,终于看到有“意见箱”挂在墙上。“意见箱前几天被娃娃调皮戳掉喽。叫老百姓去监督领导你说能成不?哪个晓得贴在墙上的东西真与假?”龙塘村民组一名周姓村民直言不讳,“我只相信,刚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胆子再大恐怕也不敢玩了。”

  就在新庄村综合大楼工程启动之时,有村民打电话给魏朝成,反映付其春“将工程交给了一个老板”。

  “经调查,反映不实,工程通过了严格招投标。区里随后在会上作了澄清。”魏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群众有顾虑和有不信任感很正常。换一个好的领导和班子固然重要,治本却依赖于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和负责。”乌当区另一名负责人认为,“光靠自下而上的监督远远不够,必须把上下监督结合起来。没有自上而下的监督,‘村务公开’的效果就会打折扣。”

  为此,乌当区在完善村务“点题公开”等群众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又将上级监督往下延伸,实行村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对于村级财务,则以资产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财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等“四权”不变为前提,逐渐实现“村财乡审”。各村在办事处财政所在的银行或信用社开设账户,由办事处财政监督管理、定期对收支情况进行会审。

  “如果再出第二个‘胡绪文’,乌当就完了。”一位区负责人这样说。本报记者 谢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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