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17时许,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沈阳荣顺达家具有限公司”门口围着黑压压一群人。一名身高约1.6米的长发青年女子站在工厂大门前,全身只穿着一条红色内裤,伫立在数百人的目光中。她这么做的目的是:讨回8000多元血汗钱。(2006年6月25日《华商晨报》)
为了讨回自己的8000多元血汗钱,在被厂家糊
弄不知多少回但又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只有心一横,抛弃了女子的羞辱、自身的人格尊严,在数百人的目光中将自己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这对妇女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本来期望一裸能够达到目的,但换来的却是老板“我他妈打死你……”的公开威胁和当着警察面肆无忌惮的追打,无奈和无助之下,只得一头钻进警车。对于记者的好意,业已受辱的青年女子反倒希望记者不要让此事曝光,依然幻想着“我这钱……没准能要回来。”这到底是青年女子的羞辱还是我们社会的羞辱?青年女子的“裸讨”留给了人们怎样的警示意义呢?
时下,为讨要血汗钱,民工可能有家不能归,可能被逼迫游行,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2004年1月16日的《湖北日报》报道,1月14日,离春节只有9天,重庆万州的几十名农民建筑工仍然滞留在秭归县城,讨要建秭归县法院大楼拖欠的工钱。2005年12月6日《中国日报》报道,辽宁大连市黄河路西安路交汇处附近,该市一建筑单位施工的近百名民工走向街头,向老板索要去年与今年打工的血汗钱。2004年10月13日《齐鲁晚报》报道,10月5日,湖北籍民工陈先平在闽侯县甘蔗镇向工头讨要被拖欠的6000元工钱时和工头发生争执,被工头手执菜刀砍成重伤。2005年8月18日的《燕赵晚报》报道,在邯郸市一铁矿打工的磁县农民弓某,在和工友们一起向工头讨要200元工钱时,与对方发生争执,结果弓某被殴打致死。这些难道不让我们的法制社会蒙羞?
历史上,面对欺人太甚的秦始皇,魏国使者唐睢的杀手锏就是“布衣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现代社会,草根族自有草根族解决问题的极端方式。深圳打工青年阿星,被工厂辞退,薪水欠发,怒杀主管。(2005年7月11日《南方都市报》)王斌余,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艰辛的生活中不断地痛苦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愤怒之下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新华社2005年9月4日电)因讨薪未果,冲冠一怒,失去理智,酿成血案,这难到不让人震惊和深思吗?
带血的欠薪和青年女子的“裸讨”暴露了讨债维权行动中的无奈,让人倍感无助的悲凉。“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的法律条文,但执行起来为什么又是那么得难?为什么共和国的总理为农妇讨薪催生了各地轰轰烈烈的政府讨薪大行动,以及各种解决欠薪办法后,一些地方,因欠薪引发的矛盾仍层出不穷?面队讨债和维权的艰难,最需要的应该是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畅通法律程序,健全公民的权益保护制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于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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