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陈佳嘉 通讯员农绍芳)3月14日早上,柳州市水南路120号某出租屋内发生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钟铧因自己女友彻夜不归,而迁怒于女友的女友,竟破门而入将其强奸。案发后两小时,天马刑侦大队就将钟铧抓获归案,昨日执行刑事拘留。
3月14日上午8时许,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女青年报警,她哭泣着说:“我被人强奸了,你们快来啊!”110民警和天马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女青年称,强奸自己的人是女友的男朋友,他施暴后称要到网吧上网。民警在某网吧内将钟抓获。
经调查了解,受害人兰某和朋友韦某等人合租住在水南路120号。前些日子,其好友黄某因与家人闹矛盾,搬到出租屋里和兰某一起住。之后,黄某的男朋友也住进了该出租屋。3月13日晚,兰、韦、黄一起外出吃宵夜,3人返回出租屋时,黄看见男友钟铧把屋里弄得乱七八糟,一怒之下,夺门而出。14日一早,钟醒来发现女友彻夜不归,便迁怒于兰,大骂兰某带坏自己的女友,并踢烂兰的房门,强奸了兰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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